生病是身體在抗議了,真的一點都沒錯。要是我是我的身體我也要抗議。加油加油。唉,剛剛上完寫作課突然down下來,回來後心情更不好。我覺得自己真的是要求越來越高,就是跟自己找麻煩,人,真的。下午從一間分校走到另一間分校時,順便看看櫥窗,走進去看看中意的洋裝的價錢。要死了,看中的起碼都在四五千左右,打個七八折還是跟我的預算差很遠。現在都只有一兩千元的預算買一件洋裝,跟過去還可以不打折就一次買個七八千的年少輕狂時代真的是差了十萬八千里。去澳洲前還一次買了四五雙鞋,被我同事笑的要死,覺得你有幾雙腳,要帶幾雙去啊?現在呢,球鞋穿到破洞,還不換新的,也不是沒錢,就是沒時間,又沒看到中意的,結果拖到下雨天進水了,討厭腳濕濕的就當場換新鞋。就是這種人。現在都只有一些誇張的洋裝,要去買些比較適合上課穿的,跟鞋子也一樣。所以呢就一等再等一拖再拖。可是呢這兩個月收入比較穩定一點後,就開始買衣櫃,書櫃,飲水機,這些實用品,然後也狠心把我的奢侈品,烤箱也買了。但是洋裝還沒買半件。書也買了很多了,先前去誠品三十元消費可以累計一點,折現金一元,我去買書時店員說我可以抵三百多元,真開心,然後也嚇到,買書居然也買了那麼多錢。去年賺的錢還不用報稅,然後亂七八糟亂花,唉。啊,今年還加入健身房,去年可是連瑜珈課的錢都省下來。
又再胡扯什麼了。買了大亨小傳的英文版,the Great Gatsby。先前看過電影,看過小說中文版,覺得名著怎麼不過如此呢?後還因為作者Scott Fitzgerald是村上春樹最喜歡的作家,所以我覺得應該是寫的很好的,果然,看了原文就知道不同了。翻譯真的是很難。原文好難懂喔,因為它的形容詞超多,應該是用字優雅的那種,描述的場景畫面非常生動,而且除掉我不懂的那些形容詞外,情節也還不錯。就像有些我看到寫的很好的中文書,修辭之好我都覺得外國人中文要學到哪個程度才能懂一樣。恩,總之看英文就大概知道為什麼叫名著。麥田捕手的中文版我真的看不下去,可是英文版真的是我的最愛之一,超正點。我適合看那種簡單一點的。
又再胡言亂語了。好想睡喔。累到不行的不行。頭又有點要痛起來的感覺,但是又超清醒。外加心情小不好。明明今天做完運動去上課超high,也準備了很久,下午的課也上不好。其實不好是我在說,其實每個老師跟學生都有不同的方式,我覺得我要求太高了,討厭的高標只會累死自己。放輕鬆,放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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